子女入学
根据往年的幼升小招生原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区(县)、师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就读。
注:非乌市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持有乌鲁木齐市有效居住证明。
婚姻登记
2023年6月1日起乌鲁木齐实行婚姻登记全疆通办,这意味着越来越多在乌鲁木齐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无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不用再为爱而奔波了。
通办对象:一方或双方常住在乌鲁木齐市的新疆户籍居民(不含兵团户籍)。
办理机关:乌鲁木齐市居住证发放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乌拉泊、艾维尔沟暂不施行婚姻全疆通办政策。
所需材料:
结婚登记→双方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三张2寸合照;
离婚登记→双方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每人两张2寸单照。
九价摇号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工作,推进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接种,着力提供便捷、高效的预约方式,乌鲁木齐市在微信小程序“红山悦苗”开放线上摇号。
用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口本、居住证、学生证、身份证)任何一种方式进行申请;如果你不是乌市户籍,申请居住证就可以参与九价摇号。
申请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家庭,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全部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
(二)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全部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
(三)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 1 人取得本市常住户籍,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四)本市新就业职工,职校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限不满五年;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办理了《居住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五)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家庭成员均办理了《居住证》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 )合同或在本市缴纳社保,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六)按照城市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其他群体。
首次办理身份证
所需材料
年满16周岁居民:申领人户口簿;省外户籍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③学生证④学籍证明⑤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
未满16周岁居民:申领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关系材料(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且户主为监护人的,只需提供户口簿,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其他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省外户籍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监护人的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申领人的①学生证②学籍证明③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
新生儿落户
婚内生育且取得《出生医学证明》,未满1周岁的新生儿可以办理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入户在全国范围“跨省通办”啦!
所需材料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2、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
4、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均为省外户籍的,另提供在乌鲁木齐市办理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凭证,到居住地派出所窗口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