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在活动时间内,对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购买人”)交售旧家电,并在江门市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交售旧家电需为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产品,但无需与新购买家电类型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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