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低保标准是多少?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鲁民﹝2022﹞56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1045元/月提高到1114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814元/月提高到884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114元/月。
特困供养标准
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全自理标准由每人281元/月提高到每人296元/月,半护理标准由每人466元/月提高到每人491元/月,全护理标准由每人932元/月提高到每人982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