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下:
城区禁售禁放区域范围:
绍兴环城河外边界线以内的区域范围(塔山街道和府山街道全域范围);
以上区域范围(详见附图)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主城区外各镇街禁售禁放区域范围:
各镇街禁售禁放区域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并公告。
其他重点区域禁售禁放范围:
除以上确定的区域范围以外,全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影剧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山林、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周边100米距离范围内,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