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活动时间:
第一场:2024年1月27日(周六)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第二场:2024年2月4日(周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服务活动地点:
阳春市公安局服务大厅出入境窗口(交警大队内)。
三、服务事项:
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四、服务方式:
(一)自助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可持港澳通行证到自助受理机自助办理。(二)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和相片回执到阳春市公安局服务大厅出入境窗口办理;
五、所需材料:
(一)年满16周岁公民
1、已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规格为48x33mm)一张及相片回执。
2、未满16周岁的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第1点固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还需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换发港澳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原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