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6%下调至2.3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1%下调至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3.025%下调至2.77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575%下调至3.325%。
二、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下调后的利率标准。
三、对于已经受理且放款日为2024年5月1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下调后的利率标准。
四、因利率调整,中心业务系统需要修改相关参数设置,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需延期发放,敬请谅解。业务系统调整期间贷款资料正常受理。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