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秋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岗位职责
(一)国家银龄讲学教师到岗后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工作,申请的校长可以担任招募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申请的教师可以开展课堂教学、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推动提升招募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主要承担课堂教学任务,通过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招募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三)银龄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招募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与拟招募银龄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