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标准

地方特产2024-02-02 00:23:23佚名

2024年绍兴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标准

  2024绍兴禁燃禁售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措施如下:

  1、在“双禁”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万元  ,治安管理  ,所得  ,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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