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公租房何时能申请?
迎泽区公共租赁住房采用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审核通过根据市级部门文件规定按季度或月发放补贴。各街道办(镇)需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申请家庭的初审材料(含收入、财产、住房)和公示报送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保障租赁补贴按时核发。
迎泽区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1.书面申请;
2.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申请调查表;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4.申请人授权救助管理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财产、住房等有关事项的授权书;
5.太原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表;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籍簿;
7.入户核实证明(社区、街办两级章);
8.提供在本市居住或者连续居住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10.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1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财产证明;
12.享受国家优抚待遇的证明材料、1-2级残疾证明材料、重大疾病患者证明材料、市级以上劳模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证明材料、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证明材料、孤寡老人证明材料、孤儿家庭证明材料等审核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13.比对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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