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失业保险待遇需退回情况(南昌社保领失业金)

地方特产2023-08-09 14:13:53佚名

南昌失业保险待遇需退回情况(南昌社保领失业金)

  南昌失业保险待遇需退回情况(情形)

  1、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应在重新就业当月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停待遇;未及时报停导致多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及时退回。

  2、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退休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在办理当月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停待遇;未及时报停导致同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除外)和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及时退回多领的失业保险待遇。

  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家属应在当月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停;未及时报停导致多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及时退回。

  4、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服刑

  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服刑的,本人或其亲属应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刑罚情况,并退回服刑期间多领的失业保险待遇。

  5、多领、冒领失业保险待遇

  a、多地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应及时退回非最后参保地领取的待遇;

  b、经核实,属于多领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及时退回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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