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5、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职工申请异地贷的,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下列情形的,视同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
(1)因单位缴存或银行入账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单位整体性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
(2)因工作调动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
6、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7、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8、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两套及以上住房;
9、已支付符合首付比例规定的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