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渠道:
1、线上申办
①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②通过“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理。
图源: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官网
2、线下申办
①失业人员将本市失业保险关系转至外省的,持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于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就近至市、区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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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期限:
①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