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岗位简介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4年9月1日)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年龄18到35周岁(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四)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全部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本次网上报名系统 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10日16:00。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575-88264852。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3日9:00—9月11日12:00。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发布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核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岗位核销公告在绍兴人才网公布。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时间段内仅限此类考生修改报考岗位信息。
(四)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具有笔试资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上,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该岗位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并亲笔签名)、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社保、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面试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短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每个岗位最终以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同步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后放弃出现缺额,在拟录用对象确定之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视情依次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应聘人员人岗匹配程度不高等不适宜录用的情况,对应岗位可予以核销或核减。
(八)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绍兴人才网、镜岭水库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录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五、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市直国有企业薪酬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接受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26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