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 周岁的;
(二)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三)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四)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如无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参保地的,应转移至其户籍所在地)。
退役军人、未就业随军配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