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发放细则(第一期)
一、活动参与要求
1.购车人(非企业)须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三亚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新能源车(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开具正规发票;
2.新购置新能源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三亚市完成上牌,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28日——2023年8月31日。购车日期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
三、活动范围
1.参与人员符合购车条件的居民和游客。
2.参与商户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商户(名单详见附件1)。
四、活动规则
购车人新购车辆在三亚市完成上牌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后,在最近的建设银行三亚分行营业网点提交材料,登记相关信息,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汽车消费券红包。
1.证明材料购车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POS签购单(或有效的银行转账记录等支付凭证)、车身照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信用承诺书(附件2)。
2.消费券发放建设银行三亚分行负责审核购车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三亚市商务局委托三亚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负责审核已提交材料购车人的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市商务局确认后,在申请日后4个工作日内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发放消费券,并以短信形式告知购车人。红包金额为消费券审核通过金额,红包可在指定家电、商超、餐饮类商户(具体详见附件3)消费,不能转给他人或者兑回本人银行账户,红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3:59,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的数字人民币红包系统将统一收回。
红包查询路径:购车人下载并注册/打开“数字人民币APP”,开通建设银行钱包,绑定银行卡升级为二类或一类钱包后,即可在“数字人民币APP-服务-红包”,在“已领取’栏查看红包;如未开通建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一二类钱包,红包在“待领取”栏,需开通后在“已领取”栏查看红包。
3.消费券使用购车人在参与本次消费券的家电、商超、餐饮类商户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时,红包最多抵扣每次消费额的50%,红包余额不足消费额的50%时,将全额用于抵扣(即购车人领取红包后,在某一商户消费100元时,红包抵扣50元,本人需另外支付50元;当购车人在最后一次消费时的红包余额不足最后一次消费额的50%时,购车人需另外支付的额度等于最后一次消费额减去红包余额)。如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款,在红包有效期内的将退回红包金额至数字人民币APP红包内,可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如红包超过有效期,发生退款,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含抵扣金额),已使用抵扣优惠不再补偿。
五、消费券发放标准
活动中,主办单位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动态调整红包投放时间和张数。
六、注意事项
1.活动期内每名购车人限申请一次(一辆车)汽车消费券,时间以购车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2.为保证活动秩序,参与活动的购车人需开通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二类或者一类钱包,且建设银行个人钱包实名信息、实际车辆注册人身份信息、个人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需保持一致,不允许代领,代领视为放弃此次汽车消费券活动。
3.如参与商户、购车人利用不正当手段、规则漏洞等方式进行套利,建设银行三亚分行和三亚市商务局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拒绝其今后参加本单位主办的任何优惠活动。
4.如发生退货、交易撤销,则视为放弃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不得以退货后的相关材料作为审核材料提交。
5.购车人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如对商品、活动规则有疑问,请咨询活动商户。
6.活动期间,如出现汽车销售商户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刷错设备、填错信息),导致购车人无法参与活动,由商户、购车人自行负责。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三亚市商务局所有。
联系人:中国建设银行三亚分行 黄经理电话0898-88240725三亚汽车流通行业协会 何斌电话13876945976
附件:
1.参与活动的汽车企业名录
2.信用承诺书
3.参与活动的商场超市、家电、餐饮企业名录(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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