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2025年)
一、参保范围
未参加其他形式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巴彦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温馨提示: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居民不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原医疗保险关系注销后,方可参加巴彦县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1、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含学生、儿童)每人400元。
2、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 个人不用缴费,由政府资助参保。
3、脱贫人口、纳入监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 160元,政府资助240元。
4、低保边缘家庭人员:个人缴纳 400 元。
三、参保待遇
1、集中参保缴费期: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
2、待遇享受期: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 2025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3、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哈尔滨银行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哈尔滨银行的二维码,关注“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荟·生活”进入“便民服务”缴费页面,根据缴费项目,选择医保专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末位字母为大写X)“手机号”“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完成缴费。
哈尔滨银行二维码
2、现金缴费:哈尔滨银行柜面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苏城支行
地址:巴彦县巴彦镇人民大街411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
地址:巴彦县巴彦镇北直路139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兴隆支行
地址:巴彦县兴隆镇人民大街333号。
五、温馨提示
1、扫码缴费时一定要选择好缴费年份正确后再“确认支付”。
2、往年已参保缴费居民可直接扫描“哈尔滨银行”二维码缴费。
3、新参保居民请先到医疗保障服务大厅窗口或各乡镇医保服务站进行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方可缴费。
4、请广大城乡居民一定在集中缴费期内办理缴费。
5、手机缴费后,请关注是否退款,如退款请重新办理缴费。
6、如有疑问:医保经办部门联系电话:0451-58984577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451-57510665。
巴彦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