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外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女参保人员在外地产前检查、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再进行报销。
所需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和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等
办理渠道:
1、苏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网点、合作银行网点
2、“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生育报销” 办理
3、“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掌上大厅-在线办事-本人生育报销”栏目进行申请
注意事项:
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