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补贴申报、审核程序及材料
1.备案
区内各企业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企业向区人社局(组织部)人才科提交《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落实“引人政策十四条”情况一览表》附件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落实“引人政策十四条”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
2.申报
入职满一年后,可申领相应补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位结合个人需提交如下材料并由单位统一申报:
(1)申领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卡工资流水记录;发展改革局出具投资1亿元以上的证明或税务局提供的1000万元以上的税收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
(3)申领购房补贴需另外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提供)。
3.审核拨付
按照生活补贴政策、住房补贴政策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