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镇海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地方特产2024-05-29 14:21:48未知

2024镇海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24镇海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总工发〔2023〕40号)和宁波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总工〔2024〕4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镇海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为1984年5月28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6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

  2.地点:镇海区总工会(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A2-1018、A2-1012),联系人:王老师、林老师,咨询电话:89287873、89287872。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及电子版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名额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为1个的予以取消)。

  6.准考证领取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初定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只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主观题,总分100分。

  2.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网上公布。面试前2个工作日书面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对象按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上公布。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项目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检结果,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总工会核准后,在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录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用工性质、薪资待遇、工作内容

  (一)用工性质

  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制。按照有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2年。

  (二)薪资待遇

  按照宁波市和镇海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内容

  1.指导和推动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组建工会,组织动员包括新业态劳动者在内的广大职工加入工会;参与和推动所在辖区内的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工会经费收缴;指导和协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

  2.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调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

  3.帮助推动劳动保护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帮助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

  4.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

  5.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收集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帮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防控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

  6.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数字+”工会普惠性服务;

  7.上级工会以及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赋予的其他任务。

  附件:镇海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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