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3月1日起,于都县残疾人证办理业务由于都县人民医院(贡江镇盘古大道9号)县残联办证窗口统一受理,由县人民医院评残医生统一评定,原县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评残医生不再受理残疾评定业务。
调整后评残医院及医生名单
图源:于都县残疾人联合会
补充内容【残疾人证评定流程】
(一)申请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检查报告、既往诊疗资料等,到于都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一楼县残联办证窗口登记基本信息,开具《残疾人评残介绍信》;
(二)申请者持《残疾人评残介绍信》到县人民医院指定评残医生处评残,符合评残标准的,评残医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评定审批表》填写评定结果。
(三)申请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评定审批表》交回到县残联办证窗口。
(四)残疾证办好后,由各乡镇残联统一领取,并发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