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申请仲裁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向兰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须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协议:包括合同(补充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等。
2、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载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电话。
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载明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
(2)明确的仲裁请求,请求事项分项列明。(注意:如有利息请求,则需分段计算。即需计算出起始日至提起仲裁之日的具体数额,写明计算标准或另附利息计算页)
(3)仲裁请求的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仲裁申请书落款为“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为法人的,需盖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字按手印。
3、证据目录
证据较多时要求提交证据目录,提交人签字或盖章,写明提交时间。
4、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律师,需另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所函;如委托员工,需另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盖章、受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如委托律师,需另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所函;如委托近亲属,需另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受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相关材料。
5、授权委托书
如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人可委托律师和员工,自然人可委托律师和近亲属。
委托权限说明:
(1)如果是一般代理,其委托权限应当载明:代为参加庭审,代为领取仲裁法律文书等。
(2)如果是特别代理,其委托权限应当载明:代为提出仲裁申请,代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和解,代为领取仲裁文书,代为选定仲裁员等。
6、财产保全
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书中应当注明保全的对象及应转送的法院,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要求与法院一致,但落款为“兰州仲裁委员会”。
二、适用程序
说明:本会立案目前以标的额确定适用程序,标的额50万元以下为简易程序,标的额50万元以上为普通程序。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致且合同有关联的多个简易程序案件,可在立案时转为普通程序。
1、简易程序(标的额50万元以下)
提交材料份数说明:
(1)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各一份。
(2)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合同复印件+证据材料各一式三份,按此顺序整理成套。立案时需提交电子版(除身份证明材料外)。
(3)第二项材料,多增加一个被申请人多增加一套。
注意:上述材料一般只需要复印件,但应在开庭时带原件来以备当庭质证。
2、普通程序(标的额50万元以上)
提交材料份数说明:
(1)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各一份。
(2)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合同复印件+证据材料各一式五份,按此顺序整理成套。立案时需提交电子版(除身份证明材料外)。
(3)第二项材料,多增加一个被申请人多增加一套。
注意:上述材料一般只需要复印件,但应在开庭时带原件来以备当庭质证。
来源:兰州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