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滨海新区人才公寓租赁年限如下:
公寓租赁年限:
人才公寓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租,租住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性质的租期最长不超过3年,租住人所在单位为企业性质的最长不超过5年,原则上不予续租。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经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人才公寓基准价交纳租金,续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人才公寓租住人在租住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营管理单位可终止租赁协议,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一)租住人由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住房的;
(二)离开新区,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3个月内未在新区重新就业创业的;
(三)在新区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四)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
(五)租住人超过规定最长租期5年的;
(六)承租方有发生空占租赁房或利用率严重偏低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七)损坏房屋及设施拒不赔偿,或擅自装修拒不恢复原状的;
(八)有其他违反租赁协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