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采用参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方式确定,三江县、融水县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250BP,其他县及城区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50BP。
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利息,LPR-150BP(LPR参照借款人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执行)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例如:在柳州市区创业的小王申请1年期创业担保贷款,某银行今年1月为其放款10万元,当期1年期LPR为3.65%,贷款利率为5.15%(LPR+150BP),利息为5150元。其中,由小王个人承担的利率为2.15%(LPR-150BP),即利息2150元由小王承担,剩余部分3000元由财政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