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西宁部队驻地落户政策(西宁驻军部队)

地方特产2023-12-21 17:52:36佚名

最新西宁部队驻地落户政策(西宁驻军部队)

  最新西宁部队驻地落户政策

  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或由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退役干部,允许本人、配偶及其子女落户;符合随军条件的,允许配偶及子女落户。

  扩展阅读

  (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附

  (1)户口注销证明;

  (2)军人身份证编码表;

  (3)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同意落户通知”;

  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

  (4)结婚证;

  (5)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 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二)由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退役干部。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附:

  (1)离(退)休证;

  (2)军人身份证编码表;

  (3)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同意落户通知”;

  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

  (4)结婚证;

  (5)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 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本文标签: ,配偶  ,子女  ,西宁  ,户籍  ,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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