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在福州如何办理落户?
一、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本科毕业生应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所需基本申请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院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二、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所需申请材料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
(一)申请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需提供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申请人直接向拟落户地县(市)区 公安局(分局)户籍窗口申请。
(二)申请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就业单位在职证明和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集体户户管员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申请落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到拟落户地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申请,由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审核收件,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具体请查询福州市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通知公告-《关于认真落实进一步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工作的通知》(榕公综[2018]178号)查看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