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企业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分5年发放;非企业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分5年发放。
一、领取资格
1、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及高级技能人才补助
二、申报条件为:
2021年1月5日后进入清远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驻清企事业单位)工作,从入职起算,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清远市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连续1年以上社会保险记录。
三、补贴标准为:
企业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分5年发放;非企业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分5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