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认为:从十年前流行的“未婚同居”到今天流行的“奉子成婚”,他们对这一对现象可以做多种现象解构,既可以将其解释为对传统婚姻道德的一种叫板,也可以认为这是性解放的一种外在形式,但无论作何解释,既然社会习惯了先前的“未婚同居”,就不得不适应后来出现的“奉子成婚”现象。
然而,适应并不等同于认同。要注意到这样的一种现象:在婚宴上,新娘挽着新郎的手逐个给客人敬酒的时候,接受“早生贵子”的祝福的往往是新郎,而被夸为“有本事”的也总是新郎。不能理解的是,既然生孩子归于新娘,为什么“光荣”和赞美又总属于新郎?
这样讲,并不是一味钻牛角尖,而是想通过这种荒谬的现象说明,“奉子成婚”现象的深处总在受一种男权主义的色彩所支配。所谓“奉子成婚”,往往是女方在怀孕后,受传统的贞洁意识的影响,向男方妥协的产物,是无路可循的一种选择,而男方则有更多选择,选择结婚只是一种出于责任的选择,而在现实中,“奉子成婚”在很多情况下只是怀孕女子的单方面吁求,在这种不对等的价值选择下,“奉子成婚”只是男权主义的一张“写真”。
结婚本是关乎男女双方的事情,现在却成了“怀孕”下的附属品,“奉子成婚”更多的是因为怀孕而不是爱情结婚,因为孩子而不是男女双方而结婚。“奉子成婚”这种在表面上看起来很开放的、反传统的一种结婚形式,在本质上,还是女方受传统的贞洁意识支配下的产物。
“奉子成婚”到底说明了什么?
而有的人认为:不必对奉子成婚上纲上线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结婚,本是个人私事,别人无权干涉。奉子成婚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无非是有悖于当前的道德观,即与婚前性行为联系在一起。某些人与其说是反对奉子成婚,倒不如说是反对婚前性行为。
然而,回顾人类的历史可以发现,社会道德价值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有多元,有波动。但是多元不等于没有核心,波动不等于没有价值轴线,无论怎样的多元与波动,理性回归到核心与轴线上,都是必然趋势。正如性解放曾使西方社会离婚率激增,大量家庭解体,单亲家庭和非婚生儿童增多等诸多问题的暴发,终引起重视,使西方社会重新审视性道德的重要性,因而出现了性道德回归的趋势。
奉子成婚现象,其实是当前道德价值的正常波动,认可也罢,反对也罢,都无须扣上一顶违反道德的帽子,拿传统贞操观说事。终何去何从,人们自会根据生活中的利害得失,进行自他调节,从而终不会与社会道德的核心价值偏离过多。
也有人表示:曾听到这样的话:女人是因爱而性,男人是因性而爱。对于这句话隐含的道理他没有仔细斟酌过。奉子成婚似乎不会对婚姻生活带来很多困惑,但凡事皆有二重性。既然奉子成婚已成风气,则奉子不能成婚现象也就可能与日俱增,绝不会凡属奉子就皆能成婚。而且,一些“奉子”本就不是情投意合的产物,纵然成婚也是“兔子的尾巴”,过不了多久就得各奔东西。这样的实例在生活中比比皆是,随之带来的诸多状况困扰着情感破碎的男女,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受伤害大的都是女性甚至女性腹中孕育的新的生命。在尊重生命,在人命关天的新时代,任何行为都不能践踏在对生命的侵害之上。
孩子是无辜的。“奉子”不能“成婚”,必然要注定孩子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甚至没有出生就是个家庭不健全的孩子了。这不仅为男女双方留下了遗憾,还给社会造成很大的负担和压力。当然,婚前性行为是每一对男女个人的私事,生不生子也是他们的事情,即使他们让自己的孩子给自己托婚纱的摆尾也会受到社会的包容,可是,毕竟这样不受法律的保护,对于彼此尤其是女性压力是很大的,更何况对于孩子伤害就更大了。
婚姻对家庭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一切关于感情的表达形式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婚姻只是对家庭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是对于人类情感行为的一种制约和提醒,更多的是赋予了人类一种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奉子成婚只是婚姻的一种表现形式,但绝对不是主流婚姻的佳诠释。所以,他们在对奉子成婚者举杯祝福的时候,还是更多地关注一下“奉子”不能“成婚”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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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对待“奉子成婚”无论说明了什么?我们都要知道,对于婚姻,对于家庭,都要持着一种谨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