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的概念里,“变态”一词不含有任何的贬义,“变态”在物理学上指的是物体状态的变化,在生物学上是指某些生物发育过程中形态的变化,都是指状态的变化。
心理学上也一样,根据统计学方法,心理学发现了大多数人具有共同的认知规律和行为模式,这就是一种常态,而有极少数的人心理的发展可能偏离这个大多数人的规律和模式,就成为了一种“异常”的状态,这种情况也被称为是“变态的”,这样的概念不包含任何社会性的评价。然而,近年来,随着“变态”这个词汇的泛用,有不少研究者提出将“变态心理学”更名为“异常心理学”,从而避免公众的误解。
从群体的角度,我们把人分为了包含大多数的群体和极少数的群体,是为了方便对人们共有的心理规律进行研究。回归到个体的角度之后,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绝无仅有的,不能因为一些人的行为和大多数人不一致,就将他们排除出“人”的范畴。他们这些异常行为的产生,是由他们独特的遗传因素和成长环境所决定的,我们在认识他们时,首先应该将其视为一个人,尊重他的存在,尊重他的生命,避免将其划入“外群体”、“异类”,以一个高的姿态去评头论足。这才是心理学应该有的姿态。
有一个正确的心理学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去进一步的了解心理学上的“性变态”到底是指什么。
在心理障碍的划分中,性心理障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性别认同障碍、性偏好障碍和性功能障碍,本案件的主人公属于性偏好障碍,在我们下面的介绍中大家可以进一步的辨析和了解。
性别认同障碍
性别认同障碍最明显的两个特征一个是“性别焦虑”,就是对自己当下的性别不满意;另外一个特征就是易性渴望,也就是说渴望变更自己的性别。性别认同障碍的患者可能会穿异性的服饰,但是这并不是“异装癖”。最常见的就是新闻中报道的一些变性人,他们对于自己的生理性别不适应,希望能够成为异性,觉得自己“投错了胎”。
性偏好障碍
性偏好障碍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性唤起的异常,也就是人们正常的性行为不能使他们唤起或者达到性高潮。需要某些特定的对象或情境才能让自己获得性快感。例如恋物癖,患者通过特定的物品获得性快感;异装癖,患者通过穿异性服装获得性快感;娈童癖,患者通过与儿童的性行为获得快感;露阴癖与窥阴癖,患者通过公开暴露自己的性器官或者偷窥他人的性器官获得快感;施虐癖与受虐癖等。
在最初的定义中,婚前性行为、口交、肛交、同性恋等行为都曾被定义为性偏好障碍,但是随着人们思想的变化,对于常态与非常态的划分也在不断地改变。
性功能障碍
由于心理因素造成的性功能障碍,如需求低下(或厌恶)、唤起困难(阳痿等),高潮困难(早泄、性交疼痛等)都被称为性心理功能障碍。
心理学对于心理障碍的划分是以统计学上的概率作为依据的,所以实际上这些“变态”和“正常人”实际上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大的差距。因此对待这样的事件时,人们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他们作为一个人,他们的感情,他们的需要,他们的家人。
学会尊重,学会理解,世界上没有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