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跟植物人丈夫离婚?
1、只能采取起诉的方式跟植物人丈夫离婚。
离婚手续分为双方协商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二种: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双方感情破裂后,通过协商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达成离婚协议。这种情形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植物人并不能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的请求。
2、丈夫成了植物人以后,妻子就是他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丈夫的一切民事行为需要妻子来代理。因此,植物人作为原告提出离婚,首先要解决的是程序上的问题。
如果妻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3、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什么情形下会判决离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若是男方在结婚后因为意外事故发生成为植物人,那么通常情形下,妻子是丈夫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此种情形想要离婚,首先需要解除的是监护关系,然后女方、或者男方的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当然,此类请求提出的时候,需要提交证明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