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农民朋友注意了,最新的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拟定于2020年3月1日施行。再等两个月,江西的征地补偿标准就要大变样了。不过,在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过渡时期,江西省内报批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暂按2015年的标准执行。 待江西全省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被征地农民可按新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差价。
近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了《关于<新土地管理法>实施过渡期涉及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
《通知》提到,由于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但目前,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正在制定当中,拟于2020年3月1日施行。
因此,在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过渡时期,江西省内报批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暂按2015年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第81号)规定执行,待全省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按新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差价。
这意味着,今年前两个月,江西征地标准还是要按照5年前的标准来执行。等到3月1日新的综合地价出台后,被征地农民可以再来补足差价。这也算是一个折中的方案。
根据这个标准,江西省征地补偿最高的是西湖区桃花镇一村、五村、渔业村、大塉村、三村、三角村、十字街街办同盟村,为25.05万元/亩;其次是桃花镇十里庙村、观渔村、雷池村、观洲村、老洲村、十里村,为22.33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