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摸底填报材料(可做参考)
(一)兰州新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该住房坐落在城区范围内,并要实际入住为准)。
(二)兰州新区购房户适龄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并由新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本辖区城区范围内);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取得合法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及居住佐证材料(如缴纳物业费发票、水电费发票等)。
(三)随迁适龄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并由新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本辖区城区范围内);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并以实际居住为准)。
*本次填报的房产信息将和新区自然资源局共享的房产信息进行比对,用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基座建设,以便在正式报名时简化流程、减少佐证材料的提供。
政策咨询:基础教育科 825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