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户
无房户是指本文件所述的招生对象,其监护人及入学少年儿童无产权房。其子女入学统筹安排方案:
(1)小学阶段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北、头兴港河以西,安排到启东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头兴港河以西,安排到善成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北、头兴港河以东、庙港河以西,安排到英邦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头兴港河以东、庙港河以西,安排到城南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北、庙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安排到学华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庙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安排到城东小学就读。
(2)初中阶段
入学少年户籍在头兴港河以西,安排到开发区中学就读。
入学少年户籍在人民路以北、头兴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安排到长江中学就读。
入学少年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头兴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安排到南苑中学就读。
指定区域一手商品房购买户
根据《关于新购商品住房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通知(试行)》(启教发〔2024〕26号),凡在我市指定区域(北至南苑路、南至沿江公路、东至丁仓港路、西至华石路)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凭不动产权证或预(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既可在该商品住宅所在施教区的中小学校入学,也可在蝶湖小学或蝶湖中学入学,起始年级享受施教区学生同等待遇,非起始年级按照本方案中转入学生条例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