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中考志愿填报:
(1)志愿类别:
①公办优质高中学校指标生:公办优质高中学校纯文化生招生计划数65%的指标(简称“指标生”)分别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配到校。指标生必须在该初中学校实际完成整个初中阶段学业(初中阶段三年有学籍转学异动或中途转学行为的不能报考指标生)。
②公办优质高中学校统划生:除指标生外,纯文化生招生计划数另外的35%(简称“统划生”)按考生志愿全县统一录取。
③公办优质高中学校特长生。
④县职专对口高考班。
⑤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特长生)
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⑦县职专普通班(含特长生)。
⑧其他中职类学校。
(2)志愿填报:
①指标生类志愿在中考前填报,指标生类志愿可填报三个志愿,采用系统内填报、平行志愿法录取,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县教育局教育科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数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填报。指标生资格应在填报志愿前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进行指标生志愿填报,由各初中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本校指标生填报名单。
②为确保上线考生都能被录取,统划生、县职专(高考班)、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高中、中职类学校等志愿,原则上所有考生均应填报。
③凡认定为特长生的学生,凭纯文化分数已达到对应公办高中学校录取线并被录取,则不再作为特长生录取;自愿到高中阶段读特长的,均应填报特长生志愿;不愿意读特长的,则不填报特长生志愿;只愿意就读高中特长班的,则纯文化志愿不填。特别说明:音体美特长生及公办优质高中学校的特色班,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④县职专对口高考班8个专业(园林技术专业90人、建筑工程施工专业90人、计算机应用专业45人、电子方向的机械制造技术专业45人、机械方向的机械制造技术专业45人、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90人、会计事务专业45人、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45人)共495人。凡自愿就读县职专高考班的考生最多填报五个对应专业志愿。
⑤中职类学校志愿分县职专普通班、其他中职学校两批次填报志愿,县职专普通班最多填报十个志愿、其他中职类学校最多填报十五个志愿。
⑥志愿填报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经学生、家长签好书面承诺书并签名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学校及教师要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某个学校,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预录协议等。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凡因学校及教师违规侵害了学生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学校及当事人责任。所有考生志愿,各学校校长、班主任均需要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校长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
⑦指标生志愿在考前填报,其他志愿均在考后填报。
⑧凡不填写普通高中志愿、自愿填报县职专高考班、已认定的特长生不填报特长生志愿、不填纯文化生志愿只填报特长生志愿或没有填写任何一个志愿等各类情况,均须由学生及家长写好承诺书,签好名,交由初中学校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