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年)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和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廊坊市安次区2024年主城区中小学招生细则》,特制订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年龄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金光道以北、西昌路以东、铁路以西、以南;
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三、招生程序
经我校党支部和校长办公会多次研究决定,2024年招生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6月1日至6月20日)
学校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公布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
(二)网上分类提交报名信息(6月21日-6月28日)
(三)初审、上交复印件;复审、留存复印件(7月1日-7月5日)
(四)逐类录取(7月6日至7月10日)
四、招生方法
请学龄儿童家长仔细阅读入学条件和注意事项,登录信息采集系统,填写详细信息,选择对应的类型入口,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入学条件:
按照房户一致(A类)、现役军人(B类)、户籍(C类)、房产(D类)、社会养老保险(E类)、中国人民警察大学(F类)6个大类、12个小类进行,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 A类: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且户籍在该房产名下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物业收据或发票,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2. B类:安次区内工作和居住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军官证、现役军人单位证明、居住证明,必要时提供结婚证。
3. C1类:户主为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4. C2类: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户籍在一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5. C3类:法定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6. C4类: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7. D1类: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安次区主城区户籍,但房户不一致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回迁协议)、物业收据或发票,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8. D2类:法定监护人片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安次区乡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回迁协议)、物业收据或发票,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9. D3类: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非安次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回迁协议)、物业收据或发票,廊坊市域外户籍的还需提交居住证,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10. E1类:安次区乡镇户籍(南环路、西环路合围区域以外)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安次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安次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或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11. E2类:安次区以外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广阳区和开发区户籍)。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安次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安次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或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廊坊市域外户籍的还需提交居住证,必要时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
12.F类: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提交材料包括:法定监护人工作证件,单位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先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办公室进行初审,再由我校进行复审,最后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再次复审。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类别,并提交学生姓名、联系方式等简要信息,学生详细信息在初审验证时由招生学校采集。
2.以房产为入学依据的,法定监护人需持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
3.所有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法定监护人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地址作为片区划分依据;灵活就业人员以社保收缴部门地址作为划片依据。
4.对入学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5.以上各类型报名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招生学校初审后退还。
6.请确保所留监护人联系电话可收到短信通知。
7.请随时关注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公众号所发布的信息。报名咨询电话0316-211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