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区
(一)学区界定
1.学区界定以学生本人的户籍地址或父母购买且实际居住的房产地址为依据。
2.政策优待类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意愿就读学校。经商务工类、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类,均不纳入学区界定范围,符合城区入学申请条件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执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梅林镇户籍(含梅林镇各村委会户籍)且家庭有已入住房产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本人父(母)名下的实际居住房产地址所在社区界定学区范围;家庭有多套房产的,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且就读初中期间不得在赣县城区公办初中之间转学。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设学区,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方式为学生自主报名、学校自主招生。
(二)学区范围
详见附件1
图源:赣县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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