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在金华市的社会人员;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 部队驻地在金华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金华市内普通高校就读(学校设有确认点并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非在金华市内普通高校就读2024届本科毕业生请向就读学校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二. 金华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1. 社会考生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3日
注:上半年社会考生只认定一次,勿错过本次时间。
》》申请入口:点此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
2.注意事项:(1)非在金华市内普通高校就读2024届本科毕业生请向就读学校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浙江师范大学和行知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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