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
1.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相关材料,由所在学区学校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批准。
2. 初中新生: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二. 招生范围
1. 2024年全县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区基本保持不变。根据各学区报名的实际情况,县教育局可对各学区生源作统筹调剂。新开楼盘等其他情况的学区安排根据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2. 浦江县龙峰小学、浦江县月泉中学(筹)2024年秋季按过渡期政策招生,之后的学区范围和划分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 原浦阳镇世居农业户口到其原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原金狮居委会属世居农业户口到实验小学报名;拆迁户凭拆迁办有关材料根据拆迁政策规定到相关学校报名。
4. 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商铺、杂物间等,同时要求建筑面积必须满足正常监护需求。
三. 报名方法
1. 2024年新生报名公办学校继续使用“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报名(浙里办→学在浦江→阳光招生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不会使用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前往学区学校,在老师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2. 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计划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除毕业班学生外,现有学生数已超过最多可容纳学生数的学校(校区)冻结秋季学期所有年级学生入(转)学计划,存量学生只转出不转进。秋季学期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3.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学校【含龙峰小学、月泉中学(筹)】,不得兼报。
4. 在龙峰小学或月泉中学(筹)已报名但未录取的儿童少年,可以回原学区学校报名,在原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后,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四. 报名时间
1.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至17日每天8:00~20:00。
2. 各校现场服务时间:6月15日和6月1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3. 户口迁入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6月15日及以后迁入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五、录取方法
(一)城区学校
按“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1. 符合房户一致且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前一年的5月31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 房户不一致但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前迁入学区的(适用初中新生入学),或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浦江籍,其父母(监护人)在2016年7月1日前持有学区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且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年以上条件的,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3. 房户一致但住房不动产权证不满1年的,或房户不一致(父母学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后迁入学区的;父母学区内有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进行网上报名,按序录取。
(二)农村学校
1. 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迁入时间录取。
2. 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三)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
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核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体育或艺术的术科测试,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学区招收各类特长生。
(四)浦江县龙峰小学
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计划招生36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 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根据政策承接世居生源(城东世居生源、五里世居生源);③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且在龙峰小学周边区域内的生源,可以选择龙峰小学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3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23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230名,则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 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五)浦江县月泉中学(筹)
2024年秋季学期七年级计划招生58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 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实验中学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月泉中学(筹)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0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40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400名,则实验中学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 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在浦江县域内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六)新浦江人子女学校
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计划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除毕业班学生外,现有学生数已超过最多可容纳学生数的学校(校区)冻结秋季学期所有年级学生入(转)学计划,存量学生只转出不转进。秋季学期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六、招生报名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