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区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
1.非洛江区户籍,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简称“两证”)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需提供:
①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洛江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
②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登记(“两证”签发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劳动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缴纳证明材料。
2.户籍在鲤城、丰泽、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我区的人员及洛江区内户籍又在非户籍地内暂住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户籍登记地不一致),无法申领居住证,申请适龄子女到洛江区的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
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②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登记(签发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劳动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缴纳证明材料。
万安街道辖区内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统一选择洛江区第三实验小学报名登记。
河市、马甲、罗溪、虹山等镇(乡)的外来随迁子女选择居住地的相应片区小学报名登记,各中心小学要做好统筹安排。并配合做好区级统筹调剂的外来随迁子女入学安置,确保全区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应招尽招,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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