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金湾区民办中小学报名流程
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5月8日至22日)
登录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按照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选报1所民办学校。
(二)非金湾户籍学生提交材料(5月8日-22日)
非金湾户籍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向拟报读学校提交相关入学材料(详见附件9)。符合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还应向报读学校提交政策性照顾生证明材料(详见附件8)。
(三)审核信息(5月22日至6月22日)
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查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22日报名结束日期前持有的信息为准)。学校根据核查结果,结合相关学生现场提交材料的审核情况,对报读本校的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区教育局核定。
(四)第一轮录取(7月1日前)
1.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待区教育局核定后,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公布电脑派位结果。民办学校在收到电脑派位结果后,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五)第二轮录取(7月1日至8月15日)
1.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区教育局经审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
3.对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二轮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
(六)民办补录
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无录取结果的学生,可自行联系所在区教育局,在网上招生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仍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补录。
(七)注册入学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拟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后,要将学生录取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要依据录取名册进行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