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一)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
2、连续享受特困职工待遇6个月以上的;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二)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2、连续享受低保6个月以上的;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家庭中2人或以上人口,具有城区或者原九里区居民户籍的。
(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4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家庭中2人或以上人口,具有城区或者原九里区居民户籍的;
5、申请家庭金融资产控制标准。3口人及3口人以下的家庭财产不超过25万元;4口人及4口人以上的家庭财产不超过36万元;家庭金融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四)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99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家庭中2人或以上人口,具有城区或者原九里区居民户籍的;
5、家庭金融资产控制标准。3口人及3口人以下的家庭财产不超过35万元;4口人及4口人以上的家庭财产不超过46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有价证劵、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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