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部分街路巷名称征集公告 丹东市部分街路巷名称征集公告查询

社会热点2024-03-19 11:19:39未知

丹东市部分街路巷名称征集公告 丹东市部分街路巷名称征集公告查询

  丹东市振兴区临江街道、纤维街道、浪头镇内部分街路巷名称征集公告

  丹东市振兴区临江街道、纤维街道、浪头镇内部分道路已经建成(修复),为方便社会各界使用,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振兴区临江街道、纤维街道、浪头镇内15条街路巷名称(东西走向4条,南北走向11条),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命名原则

  (一)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二)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三)道路名称结构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即“XXX街”“XXX大街”“XXX路”。按照丹东市城市地名道路通名划分基本原则,平行于鸭绿江的街路(东西走向)通名为街或大街,垂直于鸭绿江的街路(南北走向)通名为路或大道。

  二、命名要求

  (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五)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六)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七)不得使用“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例如:可以根据区域功能特点命名,如将福春区域街路以“春”字打头命名,形成“春”字地名系列;也可以省级、地市级行政区域或城市名命名,形成政区名称系列;还可以山川河流命名,形成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系列。

  三、命名办法

  参与者可根据《市交通局附近地块规划路命名规划示意图》上规划路1、《振兴区浪头镇学府花园小区附近地块(黄海大街-科技街)规划路命名规划示意图》上规划路2、《振兴区纤维街道翡翠府附近地块街路命名规划示意图》上规划路3、《振兴区纤维街道黄海大街附近地块街路命名规划示意图》上规划路4-11及规划街1-4提出命名方案,方案内容具体格式:道路标准名称+地名来历+地名含义。

  四、征集方式和时间

  参与者提出命名方案后,可以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后,发送(投递)到丹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来信请注明“振兴区街路命名”字样。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ddsbzad@163.com

  联系电话:2170490 2173028

  联系地址:振兴区六纬路28号415室、416室。

  联系人:赵野 杜镇宏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止。

以上图源:丹东市民政局

本文标签: ,地名  ,街路  ,丹东市  ,浪头  ,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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