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乡村振兴专干、专职网格员
本次招聘人员“一岗双职”,同时履行乡村振兴专干、专职网格员工作责任,主要协助村“两委”班子抓好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等工作,做好村(社区)内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
(二)政法综治社会工作者
政法综治社会工作者主要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政法、综治、网格化社会治理等工作。
本次招聘共65人,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进取心、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三)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报考岗位须为本人户籍或原籍所在镇(以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家庭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调配;
(七)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退役军人优先考虑,最终结果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8.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