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瑞金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实行禁燃禁放(即瑞金大道合围的区域内,含瑞金大道;象湖镇瑞明村不含铜锣塘、围下及向阳一、二组辖区,桔林村瑞鼎公馆及周边道路)。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处罚。
补充内容:相关规定内容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庆祝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去年除夕,我市空气质量出现了重度污染,烟花爆竹产生的烟雾弥漫整座城市,对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瑞金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实行禁燃禁放(即瑞金大道合围的区域内,含瑞金大道;象湖镇瑞明村不含铜锣塘、围下及向阳一、二组辖区,桔林村瑞鼎公馆及周边道路)。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处罚。
现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平安、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庆佳节的习惯。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主动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110)。
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瑞金天空更蓝,让呼吸更顺畅,践行低碳环保新风尚,为建设美丽家园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喜庆、低碳的春节。
恭祝全市人民:龙年吉祥、身体健康、阖家快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