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