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
主要内容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月发给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
申领程序
持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等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补贴。
咨询电话
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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