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全社会的尊崇和优待。宝鸡市高度重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为优待证附加更多更强的拥军优待正能量。
在签订协议之前,宝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人员对各单位软硬件设施、承诺服务事项兑现等实际情况进行了上门走访和调查了解,坚持“好中选好”,择优遴选了涵盖医疗康养、广告通讯、金融保险、文化旅游、酒店餐饮、家电商品、汽车汽修七大类共38家社会力量单位,为全市拥军优属及优待证赋能工作添注正能量。
另外,还制定了志愿优待服务单位和拥军优属合作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单位承诺优待措施张贴上墙公示,对各单位优待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引导,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大众监督。退役局还印制了宝鸡市首批拥军优属合作单位优待措施宣传册,分发到全市各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宣传。
拥军优属合作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