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的房子的国土使用权用途是居住用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七十年,七十年期满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房子仍然归原房屋所有人所有。
但土地使用者,即房屋所有人不申请续期,则国土使用权和地上的房子全部归国家无偿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