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请注意: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2023年8月1日起,对所有超期未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社保信息系统将会自动停发其社保待遇。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以待遇领取人员最近的认证时间起算,往后递延12个月作为一个认证周期,超期将暂停待遇发放。
为确保本人待遇正常发放,请全区所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周期内及时主动进行认证,“江西人社”APP 、支付宝“赣服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均可认证(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图文教程)。
停发待遇人员在完成认证后的次月,社保经办机构将恢复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