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租程序
(一)申租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9:00—5月13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8:00
申租人直接登录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进行申租报名,进入申租入口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申租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申租人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申租信息,后一次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申租人信息不得修改。2024年5月13日17:00后,尚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申租人信息。
申租人可在网上提交(修改)申租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5月15日18:00前登录申租网站,及时查询审核结果。申租人员对申租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月15日18:00前向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二)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8:00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申租期间及时查看网上申租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结果,并通过网上申租系统反馈。将最终审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寓分配
分配规则:当拟申租对象数量不超过供应房源时,拟申租对象全部确定为申租对象。当拟申租对象数量超过供应房源时,按照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双一流”建设高校、“211”“985”高校、世界排名TOP200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依次确定申租对象,同等学历层次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类别(工业企业>其他单位)依次确定申租对象,同等学历层次、相同单位类别的申租人员数量仍超过供应房源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申租对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向其发放《人才公寓申租批复单》。若申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申租资格,空缺申租名额可按抽签顺序递补。
分配时间:5月16日上午9:3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泰山公证处派专人负责开展抽签选房。公寓分配结束后,申租人现场签约并缴纳租金,相关单位开具收据。
(四)公示入住
5月17日—5月27日,获得《人才公寓申租批复单》的拟入住人员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区房管中心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申租并查实的,不予入住,有关单位须将收取租金退回申租人;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申租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月28日,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协助人才统一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