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1.广西区内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自受理成功之日起,市、县城区范围内5个工作日、偏远地区8个工作日。温馨提示:选择邮政寄递服务的,城区2个工作日,偏远地区4个工作日内寄达收件地址。
2.广西区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自受理成功之日起,9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
1.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的,应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申请办理;
2.公安机关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将会发送证件受理、领证通知等短信提醒(温馨提示: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西区外的无法接收短信提醒),为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您留下联系的电话。